为充分发挥嘉峪关市文化馆宣传和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,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,切实做好免费开放工作。
1、免费开放的对象为社会全体公众,10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由成年人陪护或集体组织。
2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、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进入馆内。
3、衣冠不整、醉酒者谢绝入馆。宠物谢绝入馆。
4、请勿在馆内吸烟,喧哗、追跑打闹、攀爬躺卧。如遇突发事件,请服从文化馆工作人员安排,保持馆内秩序。
5、讲究环境卫生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。爱护设施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6、如遇重大活动,敬请服从相关部门及文化馆的临时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