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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0年“梦回嘉峪关”
大型广场舞展演的通知
字体大小:[ ]  来源:  作者:  日期:2020-07-02  点击数:

 

 

  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指示精神,深入挖掘长城文化,弘扬民族精神,凝聚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、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,充分展示群众文化活动的新面貌。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一周年之际,市文化和旅游局定于2020年8月中旬举办2020年“梦回嘉峪关”大型广场舞展演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

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

承办单位

嘉峪关市文化馆
二、展演时间、地点

时间:8月中旬(具体时间待定)

地点:嘉峪关关城西门

三、参演范围

嘉峪关市各行政、企事业单位、街道、镇(村)、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均可组队报名参加。

四、展演内容

(一)自选题目以各类民族舞,安代舞、锅庄舞、健身操、新疆舞、回族舞、街舞、现代舞等舞蹈种类不限,参赛队可根据本团队的特点,自行编排。

(二)规定题目以文化馆自编的“梦回嘉峪关”规定动作和音乐为主。队形可以自行编排,音乐和动作不允许擅自改动。

五、展演要求

   (一)展演规则

1.每支参赛队伍人数要求80人至100人。如单位人数不足,可联合组队。

2.各参赛队伍服饰大方得体,突出舞蹈特色。

3.舞蹈动作健康、明快、整齐、一致、到位,富有节奏感,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,丰富的队形变化,充分展示群众文化健身风采。

4.参赛舞蹈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。音乐清晰饱满,紧扣比赛内容,有良好的视听效果。

5.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,不提倡做高难度、危险性动作。

(二)评分标准

1.鼓励创作,突出创新,对创新的作品给予适当加分。舞蹈题材反映现代,弘扬向上的生活情趣和精神面貌,编导技法娴熟,手法有新意。

2.舞蹈动作准确,画面调度合理,姿态造型优美。

3.舞蹈音乐与动作吻合,节奏感强,起到烘托气氛,激励情绪的作用。

4.舞蹈动作熟练整齐,符合广场舞蹈表演形式,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。

5.服装设计美观大方,色彩鲜艳,道具制作精美,能较好的体现舞蹈美感。

6.参赛队伍人员结构合理,人数少于80人的,每少1人扣0.1分。

7.为确保赛事公平、公正,由组委会邀请舞蹈专业人士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。比赛现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最后报总分。

8.总分为10分制,其中动作编排3分;现场完成3分;技术舞感1.5分;表现力、交流与配合1.5分;音乐与服饰1分。

六、报名时间

7月20日至25日

七、报名地点

嘉峪关市文化馆三楼(娜仁工作室)

联系人:娜仁  蔡新莉

联系电话:6268263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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